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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 经常性沟通交流工作制度

来源: 添加日期:2021-09-16

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

经常性沟通交流工作制度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协调配合机制,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党建工作“找差距、抓落实、提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院党字〔2021〕35 号)、《菲律宾欧博系部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菲律宾欧博系部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院党字〔202041 号)、《菲律宾欧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切实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按照《菲律宾欧博二级学院负责人职责分工指导意见》(商职院字〔2020〕111 号)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团结互助的原则,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经常性地开展工作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和配合,为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要求

1.做到日常工作及时沟通。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原则上每月沟通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

2.重大事项充分沟通、协同推进。涉及“三重一大”、涉及学院长远发展、师生权益、需提交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等重要事项和议题,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要在沟通后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根据分管校领导意见再沟通交流,在意见统一后提交学院党总支支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于重点工作或事项,要根据《艺术设计学院重点工作进行追踪督办管理制度》进行落实。

3.工作方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进行,定期沟通每月不少于2次,对于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和重点工作、突发事件等不定期或随时沟通;沟通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采用会议通报和讨论、会前沟通交流、个别交流等形式。

三、沟通交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以及学院管理制度的定制、重要工作的处理、解决等。

2.党工作重要安排部署和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事项。

3.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

4.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包括人才引进、访学、进修、培养、调动、晋升、考核、职称职级评定、违规、违纪惩处等。

5.学生培养,包括招生计划、专业发展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材编写选用、毕业、就业、奖惩、困难学生帮扶、学生教育与管理等。

6.教科研重要事项、政校企交流合作,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研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和负责人选任,年度综合考核和各项评优表彰、推荐工作等。

7.特殊时期工作安排和日常去向通报

8.其他需提交院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沟通交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