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技攻关能力,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芜市发〔2021〕21号)、《关于开展2022年芜湖市“产业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芜教职成〔2022〕10号)(附件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结合产业学院建设、校企合作、项目研究和科技攻关等聘用的实际需要,确定产业教授需求,填写《“产业教授”岗位需求申报表》(附件2),请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产业教授”岗位需求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