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芜市发〔2021〕21号)、《芜湖市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培养人才设班支持实施细则》规定,市委、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开展芜湖市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培养人才设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的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市外高校在我市设立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在芜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市外高校在我市设立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根据产业需求与企业签订办班合作协议,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培养产业人才。
2.每班学员不少于20名。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芜湖市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培养人才设班支持申报表》(附件1)、冠名班(或订单班、学徒制班)校企合作协议书、学员花名册(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送弘商楼204办公室李春秋老师,同时将 word和 PDF电子版发送到154536304@qq.com。
2.就业报备。学员毕业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提供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3)和就业协议复印件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