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添加日期:2019-11-01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厅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

本次预算编制范围为全口径支出预算,具体范围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事业发展性项目经费、研究期内的教科研及人才项目经费、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双高”建设经费等。其中:研究期内的教科研及人才项目经费实行先编制后审核的原则,其预算下达金额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定为准。

二、预算编制内容

按照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由各部门根据日常活动需要在本部门支出预算中编制,其他支出预算实行归口管理,由相关预算归口管理部门编制。

归口编制的部门及经费项目如下:

  办公室负责归口编制电话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

  教务处负责归口编制技能大赛经费、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双高”建设经费等;

  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归口编制实验实训设备及耗材购置经费、职业技能鉴定及考培经费等;

  科研处负责归口编制科研项目管理和平台建设经费等;

  组织人事处负责归口编制全校人员经费、人才引进及师资培养等方面经费;

  学生处负责归口编制学生资助、学生管理、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辅导员培训等方面经费;

后勤管理处负责归口编制后勤保障经费,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购置、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基本维护费、基本建设类项目、大型修缮类项目、节能专项经费等。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是依法依规,做到预算编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中能始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二是加强谋划,做到预算编制的“实”和“准”,不留缺口。

三是充分论证,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预算可执行力。

四是注重绩效,做到预算编制与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相衔接,加强预算支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预算编制时间

各部门请在11月15日前通过学校预算申报系统(财务信息管理平台-预算系统)完成编制工作,同时将经分管校领导签批同意的“预算编制统计表”交财务处预算科。此外,根据9月11日《关于申报2020年采购和工程维修项目预算的通知》要求仍未提交《采购和工程维修项目预算申请书》的部门务必在11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财务处预算科,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282845973@qq.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