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加强经济业务的真实性管理,减少附件上传工作量,财务处已开通了机打发票(含电子发票)网上报销验证功能模块。自7月1日起,在填写网报信息时应同时对机打税务发票进行验证(验证通过的发票会自动保存到附件中,不需要另传发票附件),原“电子发票承诺书”一并取消。
特此通知
附件:
发票验证操作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