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其他收入申报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添加日期:2018-06-01

各系、部,处、室:

教职工2018年其他收入的申报及审批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方式:通过网络报销系统-报销录入-劳务申报录入-教职工模块申报。

2、申报经办人需根据《菲律宾欧博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8年)》(商职院字〔2018〕36号)的规定,对申报的收入区分是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文件第六部分有规定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项目)选择申报。具体操作:(1)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发放类型选择“绩效工资”,项目选择“绩效工资专项(无收入来源类)”;(2)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发放类型选择“劳务费”,项目根据部门预算选择。

3、申报时请在“劳务申报基本信息”的“报销说明”中填写清楚发放事项说明。

4、申报时请在“劳务申报明细”的“计算依据”中填写清楚发放标准、计发时长等。

5、申报时请在“劳务申报明细”的“备注”中填写发放依据、工作量发生时间(如为工作时间外的请标明)、人员的身份(专家、裁判或工作人员等)等。

6、2018年5月份之前发生的涉及校内教职工的其他收入事项,请集中在6月15前申报,以后发生的事项请及时申报。


财务处
2018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