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免费租住公租房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15-05-22
高校毕业生免费租住公租房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才特区建设水平的意见》(芜市发〔2015〕1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市高校毕业生留芜就业,吸引域外高校毕业生来芜创业,解决高校毕业生住房问题,特推出以下优惠活动。
一、对象范围
专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优惠时限
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收公租房基础租金。一年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第二年按公租房基础租金的20% 收取;第三年按基础租金的50%收取。优惠期三年。在此基础上,租赁期内可根据承租人个性化需求选择添加生活设施设备,费用按成本价一次性出售或按月收取设施设备租金。
三、申请方式
高校毕业生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1000元保证金,至市宜居公司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直接办理。详情请登录易户网( www.ewoho.com)、市宜居公司网站( www.yijugroup.com )或芜湖人才网( www.whrs.gov.cn)。咨询热线:0553-2882036、2882037、2882038、2882039。
公租房小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宜居蓝鲸湾:位于芜湖经开区泰山路以南、与奇瑞BoBo城隔路相望。公交:可乘坐5路、6路、47路、88路、111路(夜间车)至奇瑞BOBO城站下。联系电话:0553-5960818。
宜居春水湾:位于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万春新苑南侧地块,南临纬二次路,西至海河路,北以芝麻沟为界。公交:可乘坐33路、49路、T2路、202路、203路、118路(夜间车)至万春公交停调场站。联系电话:0553-5960878。
宜居月亮湾:位于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与黄垄路交叉口。可乘坐206路至易通驾校站下;或207路、T1路至集瑞重工2号门站下。联系电话:0553-3932788。
宜居阳琴岛:位于芜湖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西侧、安徽师范大学北校区南侧。可乘坐5路、6路、43路、88路111路(夜间车)至出口加工区站下。联系电话:0553-5960038。
四、学历补贴
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下同),每月补贴基础租金80%;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60%;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40%;专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20%;高校毕业生申领公租房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51号)执行。
五、本方案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由市宜居公司负责解释。
一、对象范围
专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优惠时限
自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免收公租房基础租金。一年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第二年按公租房基础租金的20% 收取;第三年按基础租金的50%收取。优惠期三年。在此基础上,租赁期内可根据承租人个性化需求选择添加生活设施设备,费用按成本价一次性出售或按月收取设施设备租金。
三、申请方式
高校毕业生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1000元保证金,至市宜居公司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直接办理。详情请登录易户网( www.ewoho.com)、市宜居公司网站( www.yijugroup.com )或芜湖人才网( www.whrs.gov.cn)。咨询热线:0553-2882036、2882037、2882038、2882039。
公租房小区地址及联系方式:
宜居蓝鲸湾:位于芜湖经开区泰山路以南、与奇瑞BoBo城隔路相望。公交:可乘坐5路、6路、47路、88路、111路(夜间车)至奇瑞BOBO城站下。联系电话:0553-5960818。
宜居春水湾:位于芜湖市经济开发区万春新苑南侧地块,南临纬二次路,西至海河路,北以芝麻沟为界。公交:可乘坐33路、49路、T2路、202路、203路、118路(夜间车)至万春公交停调场站。联系电话:0553-5960878。
宜居月亮湾:位于芜湖市三山区经济开发区峨溪路与黄垄路交叉口。可乘坐206路至易通驾校站下;或207路、T1路至集瑞重工2号门站下。联系电话:0553-3932788。
宜居阳琴岛:位于芜湖出口加工区管委会西侧、安徽师范大学北校区南侧。可乘坐5路、6路、43路、88路111路(夜间车)至出口加工区站下。联系电话:0553-5960038。
四、学历补贴
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下同),每月补贴基础租金80%;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60%;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40%;专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20%;高校毕业生申领公租房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51号)执行。
五、本方案从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由市宜居公司负责解释。
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5月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