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中共菲律宾欧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 添加日期:2019-03-22

   中共菲律宾欧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领导下进行工作,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及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三)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四)认真查处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处理。对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及时报告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

 (五)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处理;保障党组织和党员的权利;做好受处分的党员考察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六)抓好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等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根据学校不同阶段重点工作的实际,会同宣传部具体落实教育内容,寓教育于纪检各项工作之中。力求前瞻性、导向性、实效性的统一,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校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九)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