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全面从严治党更要发扬斗争精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添加日期:2019-09-09
“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顽强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重大意义,对领导干部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提出明确要求,也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投身伟大斗争提供了思想和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是进行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续进行党自身的革命性锻造,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化解重大矛盾、解决重大问题,必须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进行坚决斗争,而且必须取得斗争胜利。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委要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做到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奔着矛盾问题、风险挑战去,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履行好党章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
全面从严治党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从严管党治党,实质上是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人和事作斗争。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搞好日常监督,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发扬斗争精神,毫不动摇坚持零容忍、不松懈,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共产党是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政党。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一把利剑。这把利剑要在重大斗争考验中锻造磨砺,才能锋利、坚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握斗争方向,夯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思想根基,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到本职岗位上、一言一行中,在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