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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领导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0-08-0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聂新鑫

  《平安经》事件引发公众和舆论广泛关注,吉林省委随即决定,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贺电所作《平安经》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群众对领导干部积极监督,相关方面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进行调查,从处置《平安经》事件的过程中可以清晰看到,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组织监督都在同向而行、发挥作用。

  当前,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已经成为常态,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证明,我们党自我净化的机制是有效管用的,制约监督权力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对此是积极拥护和支持的。

  在实践探索中,我们党做出了一系列科学的制度安排,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制订修订、实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坚持党和国家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让日常管理监督与党员领导干部如影随形、不留空白。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提出“必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必须切实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使各项监督制度形成合力、相得益彰,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平安经》一书有关问题尚需严肃调查核实,但在这件事情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应闻者足戒,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手握公权力就要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严守公私界限,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既是纪律和规矩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认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