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规范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
组 长:曾黎明 李 忠
副组长:王 炜 郑承志 黄继胜 汤 飚
成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就业处、校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为成员的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组,制定本二级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方案,严密程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审查和复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审查和复查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审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就业处
1.负责新生录取程序的复查,核查新生录取手续与程序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2.负责新生录取资格复查,核查新生所获得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负责新生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的核查。
(二)教务处
1.组织2023级新生采集照片,通过人像比对系统比对新生照片、高考照片、身份证照片是否一致,将比对结果提供给各二级学院;
2.负责上传新生数据至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与教育部备案的录取数据进行核对;
3.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复查结果完成新生学籍的注册工作;
4.建立新生入学资格长效追踪机制,对学生在校期间档案实行学校、学生双套制存档(电子纸质材料双重备份)。
(三)学生工作处(部)
1.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确认学生能否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2.负责新生的体检复查,确认学生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四)校医院
负责入学新生的体检。校医院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隐瞒既往病史、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及体检舞弊的学生,要如实登记并写出复查报告,提出保留入学资格、转专业、退学等建议。
(五)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
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按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全程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
(六)二级学院
1.负责新生电子档案、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身份证、体检结果、毕业证书(专升本新生)等入学基本信息的核查工作;
2.认真查验新生高中(专科)阶段档案及密封状态;
3.负责组织新生填写《菲律宾欧博学生简明情况登记表》,并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信息进行对照检查,同时核对笔迹;
4.负责专业测试复查,相关学院对艺术类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查,确认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四、审查范围和对象
2023年全体报到入学新生、往届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于2023年期满报到入学的学生。
五、方法步骤
(一)录取信息核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新生录取信息核对本学院新生资格,对于非本学院的学生,各学院不能为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二)档案信息核查。一是各学院检查新生个人纸质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密封是否完好、内容是否真实;二是各学院组织新生填写《菲律宾欧博学生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将相关信息与其纸质档案中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核查纸质档案信息与新生填写卡表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考生照片核查。对学生本人、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等照片信息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对发现的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试成绩复测。对有关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各学院对新生复测成绩等进行认真复核,对于未按要求参加复测或测试成绩等有异常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对涉嫌违纪舞弊的学生,应查清原因,并将调查结果上报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身体健康复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全体入学新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中发现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或疑似高招体检舞弊的考生,应如实将异常学生信息及处理建议填写在《菲律宾欧博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1)中报送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新生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组对本二级学院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签字”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凡因组织不力、重视不够、把关不严,致使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违纪学生在复查工作中蒙混过关,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属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严格工作纪律,细化工作程序,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工作实施跟踪管理,加强管控监督。凡在各项审查和复查中发现涉嫌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开展初步调查,查清基本事实,并按要求做好材料报送和存档工作。
(三)重点复核,分类处理。教务处负责对涉嫌违规违纪学生进行重点核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录取法规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研究决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核准计划录取的新生,依据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四)按期完成,建档备查。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审查和复查的时间要求,按期完成全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核工作,并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报送新生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学院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建立新生资格复查材料备案制度,妥善保存复查记录,以备随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