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23-11-07

各相关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4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实际,现就2024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设专业备案

  现有专业(2021年-2023年均未招生专业除外)2024年拟招生的专业均需备案。

  二、新设非国控专业申报

  1.拟新设的非国控专业,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程序,进行申报、备案。新设专业必须经过调研,由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进行论证,校学术委员会同意,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条件等。须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等,并通过“平台”申报。

  2.各相关教学单位须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zhijiao/)和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见附件1)申报新设专业。

  3.新申报专业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2)和《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与备案汇总表》(附件3)。

  4.2021年以前申报成功但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均未招生的专业,如果2024年招生须按新设非国控专业重新申报。

  三、申报程序

  非国控拟招生专业(含新设专业)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7日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地址:https://zyyxz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备案。用户名、密码统一发各学院教学秘书。

  四、有关要求

  1.专业在备案的过程一定使用新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注意师资队伍的变化,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文档必须最新的数据。(人才培养方案为2024年招生的人才培养方案)

  2.师资队伍的相关信息注意及时更新。

  3.新设专业备案需提交材料:附件1,2和论证报告;请盖章扫描后按专业发送至zyjs@abc.edu.cn。

  4.专业备案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何军、黄义兵。


  附件:附件1-3


教务处
2023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