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添加日期:2024-06-19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2〕96号),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兼课辅导员、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单元教学设计、备课笔记的编写,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听课情况。

3.填表日期:2024年6月19日。

4.材料提交: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编制、汇总本单位教学检查情况报告、期末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教师听课记录、教学工作总结和期末教学检查表。其中,期末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表、教学检查情况报告需在2024年7月5日前送交教务处杜卉老师,其余材料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存档保留。

5. 教学抽查:在任课教师自评和教研室评价的基础上,各二级教学单位需随机抽查本学期1/4任课教师(新进且未定级教师为必查)进行全面的教学检查。抽查方式、抽查内容与抽查时间由质量保障处官网另行通知。

6.教研活动记录检查。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所有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记录本、教研室工作总结于2024年7月5日前交教务处陶星宇老师。

附件:1.期末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2.《菲律宾欧博单元教学设计》模板(新版).doc

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2024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