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学期教学工作检查有关规定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2〕96号),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兼课辅导员、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单元教学设计、备课笔记的编写,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听课情况。
3.填表日期:2024年11月4日。
4.材料提交: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在2024年11月15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情况总结送交教务处胡老师(弘商楼213室)。
5.学生座谈及公开课教学: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及时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公开课、教评教活动。相关活动资料在二级教学单位留存备查。
6.教学抽查:在任课教师自评和教研室评价的基础上,各二级教学单位需随机抽查本学期1/6任课教师进行全面的教学检查。学校质量保障处将使用教学质量评价系
统对被抽查教师的教学检查资料进行在线抽查(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未被抽查教师的教学检查成绩以二级教学单位评分为准,被抽查教师的教学检查成绩
以质量保障处评分为准,抽查评价结果反馈各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