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添加日期:2022-11-09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学期教学工作检查有关规定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2〕96号),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兼课辅导员、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单元教学设计、备课笔记的编写,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听课情况。

3.填表日期:2022年11月9日。

4.材料提交: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在2022年11月1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情况总结送交教务处杜卉老师。

5.学生座谈及公开课教学:各二级教学单位需及时召开学生座谈会,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公开课、教评教活动。相关活动资料在二级教学单位留存备查。

6.教学抽查:在任课教师自评和教研室评价的基础上,各二级教学单位需随机抽查本学期1/6任课教师进行全面的教学检查。学校质量保障处将使用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对被抽查教师的教学检查资料进行在线抽查(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未被抽查教师的教学检查成绩以二级教学单位评分为准,被抽查教师的教学检查成绩以质量保障处评分为准,抽查评价结果反馈各二级学院。


附件:1.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2.《菲律宾欧博单元教学设计》模板(新版).doc


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
2022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