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育厅高教处统一安排,我院2009年元月和2009年7月毕业的学生于2008年4月20日下午2:00进行电子摄像,地点在本教学楼,请全体毕业生妥善安排好工学矛盾,准时参加,任何人不得有误。如有缺席者,无法办理毕业证书,后果自负。
请各班主任通知到位,届时以班为单位集中摄像。
成 教 处
二00八年二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