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欧博成教院
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有关结束工作的通知
成教院各位任课教师:
学期结束日趋临近,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将期末结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大家仔细对照,认真做好。
一、时间安排:
2009、2010级业余各班于2011年1月10日——14日进行期末考试。考试课的授课时间应在第19周(即1月3日——1月7日)本门课程的最后一次课内结束,教师不得提前结束授课,也不得自行安排空堂复习。
各班考查课也在最后一周随堂进行考试。考查的形式、内容、监考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从严要求。
二、制卷工作:
1、期末考试的时间为两个小时;
2、各班任课教师务必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自己课程的A、B试卷一次性交成教院,以便集中打印,不误制卷工作。考查课试卷自己印好,考查时随堂带上。
3、试卷命卷要求:
①试题应能覆盖该门课程本学期的主要教学内容;
②试卷份量应控制在中等水平的学生两小时内可以完成。
③试题要有一定的深、难度,即基本题占60%、坡度题占20%、水平题(即难度题)占20%;
④各班考试课、考查课成绩请务必于课程考试、考查完成后一周(2011年1月18日前)内连同试卷一并交成教院;考试课须同时交试卷分析;考查课须同时把考查试卷的备用部分全部交来。
三、考试纪律: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相关要求另发。
四、成绩评定:
1、学生学习成绩须严格按成教院所发的成绩记分表及学生学号顺序逐项登记,缺项的应附加说明,记分表存档。
2 、评分办法
考试课记分办法为平时占30%,期终占70%;考查课平时占40%,期终考查占60%。
3、记分标准
教师阅卷,须从严把关,实事求是,送交成绩时,考试课程须有平时、考勤、期终及学期总评成绩;考查课程按优秀(85-100)、良好(75-84)、及格(60-74)、不及格(60分以下)四级记分,但须注明考查试卷的分数。
4、凡是因故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另见“处理决定”公布的学生名单),请各任课教师在评定其成绩时,扣除相应的比分,评定学期总评成绩。
特此通知。
成 教 院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