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会计学院关于遴选2024年度青年教师导师的通知
各教研室、教师:
根据学校组织人事处《关于规范青年教师指导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组人字〔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将会计学院青年教师导师申报和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不含初任教师(专任教师进校三年之内为初任教师)。
二、遴选条件
青年教师导师选拔按照《菲律宾欧博初任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商职院字〔2021〕143号)中第三条导师遴选条件执行,每位教师原则上只安排一名指导教师。
三、遴选方式
青年教师由教研室结合教师个人意愿进行安排,青年教师导师填写《会计学院初任教师导师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佐证材料,经教研室和学院依据《菲律宾欧博初任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商职院字〔2021〕143号)中导师遴选条件审核后,由学院聘任,聘期三年。相应指导青年教师成果在每年4月下旬到组织人事处集中备案并申请认定,具体参见《关于规范青年教师指导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组人字〔2022〕4号)。
以上材料及佐证材料一式两份需于4月28日送至会计学院1204,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ahsmkjxy@abc.edu.cn。
会计学院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