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校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几点说明
各位辅导员、同学: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凡是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均需要参加每年不低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年检)。
二、继续教育流程
(1)在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购买中华会计网校继续教育学习卡(70元一张);
(2)到网站上进行注册学习
(3)学习满24小时后参加考试
(4)考试合格后,打印出成绩合格单
(5)带上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成绩合格单去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盖章手续。
三、免除当年继续教育的规定
1、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 含省级 )经济类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论文。
2、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3、参加市县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
4、在校生所学专业为会计学、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的,在校期间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应在毕业当年在安徽会计网填报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后,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一并办理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登记。
四、继续教育(年检)咨询电话
市财政局咨询服务电话:2963072,3122307,3122122。
会 计 系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