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的几点温馨提示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2-04-13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和完成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温馨提示以下几点:

1.严格项目计划执行。各级各类项目任务书一经批复应认真履行,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改变选题和终止项目的执行。

2.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任务书的预期目标和要求,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内容,掌握项目执行进度和进展情况,在研究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高结题质量与结题率。

3.终止或撤销项目。根据《菲律宾欧博纵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商职院字[2019]76号)的有关规定:纵向科研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项目所属部门要求办理延期结项手续。不能按期结项且未办理延期结项手续,或办理延期结项手续后仍未完成研究任务,被项目所属部门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

4.已结项项目经费处置。已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如有剩余经费,剩余经费转为学校事业基金,因故终止、撤销的项目,剩余经费转为学校事业基金,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