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芜湖市“产业教授”聘任工作的通知》(芜教职成〔2022〕10号),现将各二级教学单位遴选产业教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事项
1.申报人资料整理(5月2日-3日)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对申报我校“产业教授”岗位的申报人按照岗位需求进行资料整理,并及时发送至二级教学单位审查、遴选。
2.资格审查(5月4日-6日)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3-5人专班按照附件1文件要求和前期申报的岗位需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申报人补充佐证材料)。
3.初步人选名单遴选(5月7日-10日)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组织3-5位专家对申报人申报本院部产业教授岗位进行评审,择优遴选“产业教授”初步人选名单,并填写“产业教授”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word和盖章后的PDF电子版报科研与校企合作处校企合作科。
4.上会讨论与初步名单确定(5月11日-16日)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会同组织人事处整理汇总“产业教授”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产业教授”名单。
5.公示(5月17日-19日)
在菲律宾欧博网站(电子政务)公示拟聘“产业教授”名单。
6.材料报送(5月20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芜湖市教育局。
7.签约聘用(5月21日后)
经芜湖市教育局公示后,科研与校企合作处会同组织人事处与“产业教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其他事项
1.“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由我校进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业教授”需提前退出:
(1)未能认真履行“产业教授”职责的;
(2)调离芜湖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职的;
(3)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4)其他特殊情形不能正常履职的。“产业教授”的退出,可由我校或“产业教授”本人提出,经双方同意,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2:“产业教授”信息汇总表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