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欧博第十四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
2016年4月20日左右
二、开幕式地点
院田径场
三、竞赛地点
院田径场
四、参赛单位
1.学生组代表队:经济贸易系2014级代表队(16个班)、经济贸易系2015级代表队(17个班)、会计系2014级代表队(12个班)、会计系2015级代表队(13个班)、电子信息工程系2014级代表队(15个班)、电子信息工程系2015级代表队(14个班)、工商管理系2014代表队级(7个班)、工商管理系2015级代表队(15个班)、财务金融系代表队(16个班)、艺术设计系代表队(13个班)、人文外语系代表队(12个班),共11支代表队(新进五年制班级属于2015级报名参赛)。
2.教工组代表队:经济贸易系分会,工管思政分会、会计金融分会、电子信息工程系分会、人文外语系分会、体育艺术分会、行政一分会、行政二分会、行政三分会,共9支代表队。
3.教职工离、退休协会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
(一)田径项目
1.学生组代表队男生:100M、200M、400M、1500M、30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五项全能【100M、400M、1500M、跳远、铅球(5公斤)】。
2.学生组代表队女生: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四项全能【100M、800M、跳远、铅球(4公斤)】。
3.教工代表队男子组:100M、200M、400M、1500M、4×100M、铅球(5公斤)、跳高、跳远。
4.教工代表队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4×100M、铅球(4公斤)、跳高、跳远。
(二)技能项目
1.学生男子组个人项目
(1)篮球一分钟篮下投篮
(2)足球一分钟颠球
2.学生女子组个人项目
(1)篮球一分钟篮下投篮
(2)一分钟跳绳
3.学生集体项目(男子组、女子组)
(1)拔河比赛
(2)集体跳绳
4.教工男子组技能项目
(1)篮球两分钟五点投篮
(2)足球一分钟颠球
5.教工女子组技能项目
(1)篮球一分钟篮下投篮
(2)一分钟跳绳
(三)离、退休教职工比赛项目
1.离、退休男教工:800M快走;
2.离、退休女教工:800M快走。
六、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田径运动竞赛规则》,非田径项目比赛办法见附件。
七、报名办法
1.学生组田径项目每队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每单项男、女生共限报10人,全能项目每队男女各限报3人,每人限报1项(接力除外)。集体项目每队男女各报一队。个人技能项目篮球篮下一分钟投篮每班级男、女生共限报6人,男生足球一分钟颠球每班限报3人,女生一分钟跳绳每班限报3人。田径项目和技能项目不可兼报,全能项目和单项不可兼报(编排组在编排时若发现多报项目者,有权删除其多报项目)。若出现多报项目的运动员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成绩较好的超出项目积分,只保留两项最差成绩。
2.教工组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每项限报五人。
八、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1.学生田径组:各代表队按田径成绩总分取前六名。第一名发奖状及3000元奖金,第二名发奖状及2800元奖金,第三名发奖状及2600元奖金,四——六名发奖状及奖金2400元,其余发鼓励奖奖金2000元。
2、学生技能组:各代表队按技能成绩总分取前六名。第一名发奖状及3000元奖金,第二名发奖状及2800元奖金,第三名发奖状及2600元奖金,四——六名发奖状及奖金2400元,其余发鼓励奖奖金2000元。
3.教工组:各分会按(田径成绩+技能)总分取前四名。第一名发奖状及2000元奖金,第二名发奖状及1800元奖金,第三名发奖状及1600元奖金;第四名发奖状及1400元奖金;五——九名各发鼓励奖1000元。
(二)单项奖
1.学生组个人奖田径项目按成绩取前八名(只有八名或不足八名,按参赛人数减一名录取),给予奖励。学生技能个人项目按成绩取八等奖。一等奖前八名,二等奖九至十六名,三等奖十七至二十四名,四等奖二十五至三十二名,五等奖三十三至四十名,六等奖四十一至四十八名,七等奖四十九至五十六名,八等奖五十七至六十四名。学生集体项目按成绩取前八名(只有八名或不足八名,按参赛队数减一名录取)。
2.教工组个人奖按成绩取前八名(只有八名或不足八名,按参赛人数减一名录取,给予奖励)。
九、记分办法
1.学生田径组团体分:本队男、女学生运动员田径比赛总分。
2. 学生技能组团体分:本队男、女学生运动员技能比赛总分。
2.教工组团体分:各分会教职工田径比赛+技能比赛总分。
3.各组个人积分按:9、7、6、5、4、3、2、1计分。学生各代表队技能项目按等级:9、7、6、5、4、3、2、1计分。学生各代表队团体技能项目按36、28、24、20、16、12、8、4计分;接力和全能项目积分按:18、14、12、10、8、6、4、2计分;破纪录者另加10分。
十、报名方法
各系总支在体育部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好盖章后,将纸质的报名表及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于4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体育部杨庆家(18955330833)老师处;各工会分会在体育部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好后,将报名表及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于4月1日下午5:00之前交工会办公室黄家宏(18955330601)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作弃权,责任自负。
十一、注意事项
1.参加800米(含800米)以上的运动员必须经校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报名。请各系部督促学生参加体检并审验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合格证明随报名表一同上交审核,否则不予参赛。
2.报名表提交后,所有项目和人员不得改动。
3.学生运动员参加比赛,必须携带学生证,并佩带号码布,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4.各系应端正赛风,杜绝弄虚作假,凡出现冒名顶替现象,一经发现,除取消该运动员该项成绩外,并扣除系总分20分。
5.非大会工作人员和比赛运动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内。
6.严禁为运动员带跑、伴跑,违反者,一经查实每人次扣除系总分2分。
7.各系休息处应设在大会指定地点。
8.运动员必须准时到检录处报到,如有兼项需请假者,必须向需请假项目的裁判长请假,未请假者失去比赛资格,责任自负;未检录者,不准参加比赛。
9.运动会结束后,请各系在一周内将所借物品(包括跑鞋、号码布、系牌、工作人员标志牌等)交到体育教学部器材室。
10.请自觉爱护所借公物,如有丢失、损坏,一律按价赔偿。
11.比赛过程中如有争议,由代表队领队于当日比赛结束前向体委会提出,由裁判长裁决。
12.大会工作人员应自觉服从大会统一安排,并做到认真、准时、公正、准确。有特殊情况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13.各系需在运动会开幕式前三天将系部入场解说词交至团委。
14.未尽事宜,由院体委负责解释。
附:
体育技能及集体项目比赛方法
一、个人比赛
1.篮球一分钟篮下投篮比赛方法
运动员在篮下任何位置投篮,(只用一个篮球,篮板球必须自己抢,不允许他人协作拿球,若出现他人协作行为一次,则该进球无效),以在一分钟内投球进篮的个数多少记成绩。若出现因成绩相同而不能区分奖项时进行三十秒加赛一次,若成绩继续相同则抽签决定。学生按成绩取八等奖(1-8名为一等奖,9-16名为二等奖,17-24名为三等奖,25-32名为四等奖,33-40名为五等奖,41-48名为六等奖,49-56名为七等奖,57-64名为八等奖,)。教工一分钟篮下投篮比赛按成绩取前八名。若前八名出现重复,计同名次,下一名次不计,若第八名和第九名等重复,则进行加赛,直至分出名次为止。
2.一分钟跳绳比赛方法
运动员在规定时间1分钟内,计跳绳有效次数。学生奖项设置同篮球技能项目。教工一分钟跳绳按成绩取前八名。若前八名出现重复,计同名次,下一名次不计,若第八名和第九名等重复,则进行加赛,直至分出名次为止。
3.足球脚颠球比赛方法
运动员在半径为1.8米的圆形区域内进行颠球,单脚或左、右脚依次轮换均可,在区域外(圆圈线属于区域外)不计数,手和手臂触碰球不计数,但可将球拿回到比赛区域内继续颠球,以一分钟颠球总数计算成绩(在间断过程中,他人不得有协作,否则每次扣除有效颠球两个)。奖项设置同篮球技能项目。教工足球颠球,按成绩取前八名,若前八名出现重复,计同名次,下一名次不计,若第八名和第九名等重复,则进行加赛,直至分出名次为止。教工足球脚颠球比赛按成绩取前八名
4.篮球两分钟五点投篮比赛办法
运动员从左边第一个点开始按顺时针方向依次在横线外侧(脚不能踩线,否则进球无效),每点投篮一次,循环进行,以两分钟进球数计算成绩(在投篮过程中,采用一个球,自己抢篮板球,回到下一个投篮点依次投篮,他人不得有递传球协作行为,否则进球无效),按成绩取前八名,若前八名出现重复,计同名次,下一名次不计,若第八名和第九名等重复,则进行加赛,直至分出名次为止。
二、学生集体项目
1.拔河比赛方法
本项目比赛每轮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队参赛队员为15人,按成绩取前八名。比赛经现场抽签后分四个组进行比赛。
第一轮各小组单循环:分出小组一、二、三名。
第二轮:第一轮的四个第一名交叉决出两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第一轮的四个第二名交叉决出两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
第三轮:第一轮的四个第一名交叉决出的两个第一名决第一名和第二名,第一轮的四个第一名交叉决出的两个第二名决三、四名,第一轮的四个第二名交叉决出的两个第一名决第五名和第六名,第一轮的四个第二名交叉决出的两个第二名决七、八名。(各系拔河比赛队员可以任意替换)。
2.集体跳绳比赛规则
每队12人,其中两人摇绳,10人集体跳绳。10名运动员依次进入、跳出,3分钟内计算人次,按跳过人次多少取前八名。若成绩相等则进行1分钟加赛,依次类推直到分出胜负。
团体操评分办法
一、比赛规则
1.比赛次序采取抽签的办法进行排列。比赛次序于赛前在竞赛部监督下抽签决定,请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按时参加。
2.凡参加本届学院运动会的学生团体操代表队,以系(部)为单位参加评选,团体操代表队人数限定为120至150人,不得少于120人。
3.团体操内容应积极健康,主题鲜明,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4.参赛队必须自备比赛音乐。
5.参赛队必须自备团体操主题解说词(交团委)
二、评分办法和计分方法
1.评分原则。认真、公正、准确。
2.评分办法:满分为10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中间几名裁判员平均分即为最后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时,增加小数位。再相等,名次并列,下一名次为空额。
3.计分方法:裁判员评分应保留1位小数,参赛队最后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三、评分标准(10分)
1.精神面貌:精神饱满、热情奔放(0.5分)。
2.服装:统一、整齐、大方(1分)。
3.进、退场:进、退有序、团队整齐(0.5分)。
4.完成质量:动作规范,整齐,充分体现团队一致性,配合默契。动作完成有爆发力,动作清楚,准确(3.5分)。
5.动作编排:动作编排有主题,动作编排流畅。队形变化有创意,有新意。整套操应根据音乐节奏,风格进行编排,结合自己队伍特点体现创作性与观赏性(2.5分)。
6.音乐:音乐选择恰当,动感、欢快、激昂,主题音乐风格与表演风格一致(1分)。
7.表演及总体印象:包括表现力,感染力,自信力。通过团队默契配合及现场总体表现,给观众传递出健康、自信和积极向上的感觉(1分)。
8.减分:团体操表演人数不得少于120人(不包含教师),每少1人减0.3分。
注:第8项在总分10分评定外,进行减分。
四、奖项设置
团体操比赛根据成绩设:一等奖1名(3000元),二等奖2名(2800元),三等奖4名(2600元)。
五、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六、其他
1.不受理任何代表队、个人对评分结果的异议。
2.未尽事宜,由院体委负责解释。
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