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11周法律事务121班校外综合实训顺利结束。近日,人文外语系在系会议室就本次综合实训召开总结交流会并结合综合实训召开就业指导会,人文外语系主任王锦坤、参加指导这次实训的法学教研室老师方向、胡朝晖、季敏、石必亮以及法律事务121班全体同学和法律事务131班学生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法学教研室主任周平老师主持。
本次法律事务121班校外综合实训,全班51名同学分别安排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镜湖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鸠江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弋江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芜湖市法信公证处、芜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安徽深蓝律师事务所共10家单位实训,交流会上各实习单位的同学代表分别代表本组同学交流了实训的感受、体会和建议,同学们一致认为实习过程中只有做到细心、坚持、自信、认真、勤奋、主动、热情、好学等才能在各实习单位愉快地工作,才能与各实习单位的老师相处融洽,才能成长和学有所成。通过实训,同学们均能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一些表现优秀的同学实训结束后将被该实习单位留用。
交流会上,王锦坤主任和法学教研室老师还结合这次综合实训,对该班同学即将就业提出了一些希望和建议。王锦坤主任首先对这次综合实训能够圆满安全的结束表示祝贺和感谢,其次要求同学们在未来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这次实训过程中所表现的勤奋刻苦、不怕困难、团结协作、自强不息精神,进一步提升学历层次,先就业,后择业,做最好的法律人。老师们建议同学们就业时准确定位,避免眼高手低,强调无论在何处就业,要想成功,品行和情商第一位,其次是态度,最后是能力。要求同学们在未来人生征途上,作为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生,继续学好法学知识,带头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向身边人传播法治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