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法律学院举行现代文秘、网络新闻与传播专业导师制启动仪式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三全育人”理念,文化与法律学院试点推行专业导师制,为21级现代文秘、网络新闻与传播专业的新生配备导师。12月8日下午2点,导师制启动仪式在笃学楼201教室举行。文化与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朱吉玉,院长王锦坤,副院长陈辉,文秘教研室、人文素养教研室全体教师及两个专业的21级全体新生出席此次启动仪式,仪式由陈辉主持。

什么是导师制?导师制能为学生提供哪些帮助?文秘教研室主任童玉详细介绍了导师制的具体内容、实行意义、导师的职责及对学生的要求。她指出,导师制是学院为学生在大学三年的学习过程中配备导师,以指导学生学业为核心,兼顾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导师主要侧重于政治思想、专业学习指导,解决学生学习、就业、生活方面的困惑,帮助学生认清方向,不断调整自己。

文秘教研室教师刘飞作为教师代表发言。他指出,学院实行导师制是为了使导师在学生成长道路的关键节点帮一把,推一步,导师制的成功离不开学生与老师的相辅相成,并祝愿全体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朱吉玉书记为此次启动仪式做总结致辞。他认为,导师制旨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与质量,促进学生的发展与进步,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的教育观念,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环境。此外,他还强调,学生要加强与导师的主动联系,真正利用好导师制的优势提升自身的全面发展。

导师制是文化与法律学院专业发展过程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有益探索和重要举措,对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促进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参与专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加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思想教育与知识传授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指导相结合,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胡晶晶/文;童玉/图;王锦坤/预审;张磊/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