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

来源: 添加日期:2015-01-14

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

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党总支: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51)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评选2015年品学兼优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奖学金次数较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二、评选比例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我院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指标原则上2012级每班1个名额。

三、评选程序

1. 班级推荐。辅导员在班级组织宣传,推荐双优生候选人,组织学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2.所属系审核。各系审核各班级上报的双优生候选人,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3.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评选出的“双优生”预选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报学院领导审定。

4.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系在123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ahsmzz@163.com)。

    纸质和电子材料均需报送: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附件2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

    需报送电子材料: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附件4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个人事迹介绍》(附件5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6

五、评选要求

各系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

                                          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

1. 2015年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2.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

3.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4.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

5.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个人事迹介绍

6. 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