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4-03-11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二)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在校期间多次获“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奖学金的学生;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优先推荐担任过校级学生会骨干和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班级推荐。辅导员在班级组织宣传,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对象,推荐人选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辅导员签字确认。推荐人选需同步在数字安商-荣誉称号-省优秀毕业生模块提交线上申请,上传辅导员签字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登记表》为佐证材料。
线上申请时间:3月11日-3月15日;
(二)所属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会议研究审核各班级上报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学生工作处汇总各二级学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后,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注意:线上审核(数字安商-荣誉称号-省优秀毕业生模块)需同步完成。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在3月20日前完成评选和公示工作,由资助专员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大学生服务中心311#,电子材料发送至校资助邮箱ahsmzz@abc.edu.cn。
四、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