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4-04-15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的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芜湖市教育局、团市委决定评选2023/202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范围:2023年12月评选出的校级三好学生;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2023年12月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范围:2023年12月评选出的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总分前四名:1.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225 叶苗苗老师;2.电子商务学院 市场营销212 束静老师;3金融科技学院 金融服务与管理213 戴昕老师;4.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212 周园园老师。
二、评选名额、标准和办法
(一)评选名额
二级学院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拟推荐先进班集体 |
电子商务学院 | 4 | 3 | 市场营销212 |
国际商务与旅游学院 | 3 | 2 | |
会计学院 | 3 | 2 | 大数据与会计225 |
金融科技学院 | 2 | 1 | 金融服务与管理213 |
文化与法律学院 | 1 | 1 | |
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 | 3 | 2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212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2 | |
校级学生组织 | 0 | 5 | |
小计 | 18 | 18 | 4 |
注意:校级学生组织的市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占用二级学院名额,同步在二级学院公示。
(二)评选标准和办法(见附件1《评选标准和办法》)
数字安商-荣誉称号-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模块,学生端开放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数字安商-荣誉称号-市先进班集体模块,辅导员端开放时间:4月15日-4月16日。
佐证材料,请上传2023年12月评选出的校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证书,务必清楚完整。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必须在相对应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二)各二级学院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学生中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学生成长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开展。
四、材料报送
请资助专员老师于4月17日前将电子材料上传校资助邮箱ahsmzz@abc.edu.cn,纸质材料盖章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311#。
注意:申请审批表要求一式一份,正反打印,黑笔填写,尽量控制在一张纸上。审批表盖二级学院公章,非党总支章。佐证材料为校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证书电子扫描件和复印件,务必清楚完整。
2024年4月15日
下载:1.2023-2024学年度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
2.2023-2024学年度市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上报材料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