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4-05-20

各二级学院:

根据《菲律宾欧博学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和《菲律宾欧博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2、2023级学生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认定范围

(1)因家庭经济困难或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缴清学费;

(2)遵纪守法,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行好,学习刻苦努力,奋发向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成教生、插班生、进修学员);

(3)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参军立功复员后复学等学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享受困难补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2.不违反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

3.往年已审核通过的孤儿学费全免的学生无需重复认定,新增孤儿学生待认定,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4.应享受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参评此次学费减免。请提醒相关学生参照/xsgzc/xxy/1621/102969.html,及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所有申请材料只需提交一次不可重复提交。

二、指标额度

1.各班级推荐名额在3名以内(孤儿学生不占名额),家庭经济困难但未享受过任何资助的学生优先推荐。

2.以班级为单位,据实填报班级在籍在校人数(休学、退学、入伍等非在籍在校学生不计),按照30元/人标准统计。

三、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在数字安商电脑端/今日校园手机端—在线服务—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孤儿学费全免(仅新增孤儿需要申请)两模块进行申请。学生端开放时间:5月20日-5月23日。

(1)学费减免请上传可佐证家庭经济困难或遭遇严重自然灾害的相关证明材料。《学费减免申请表》下载手填,或线上申请到“待学校审核”状态可打印,上交二级学院备存。

(2)孤儿学费减免请务必上传生源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为佐证材料。《孤儿学费减免申请表》下载手填,上交二级学院。

申请表下载链接:/xsgzc/xxy/1628/100495.html

2.班级评议并公示3个工作日。辅导员线上审核并录入学费减免具体金额。请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孤儿学费减免无需公示。

3.所属学院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请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孤儿学费减免无需公示。

4.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财务处冲抵学费。

四、报送材料

请资助专员老师于6月5日前将电子材料上传校资助邮箱ahsmzz@abc.edu.cn,纸质材料盖章交至大学生服务中心311#。

2024年5月20日

下载: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上报材料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