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2023-2024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4-11-05

各二级学院:

按照《菲律宾欧博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菲律宾欧博优秀学生评选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校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除了要符合所有奖学金评选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详见学生手册)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2.热爱所学课程,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其中: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在班级名次应为班级总人数的10%之前,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以上;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在班级名次应为班级总人数的15%之前,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在班级名次应为班级总人数的30%之前,且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1;

3.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评定以教务处提供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进行成绩排名(包括公选课、体育课成绩)。若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在班级中的排名均符合条件,则以学生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

4.省考代校考课程的成绩评定参照学校有关规定。由于身体原因办理体育免考的学生,可以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

(二)奖励指标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为2000元/人/学年,获奖人数为班级学生数的5%;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为1000元/人/学年,获奖人数为班级学生数的8%;

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为500元/人/学年。各级奖学金总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30%。

若班级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总人数不足班级学生数的20%,则按照平均绩点排序补足至班级学生数的20%,该部分学生只能获得三等奖学金,且不得有不及格现象。

所在班级荣获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各等级优秀奖学金获奖人数可再上浮20%。

(三)评选方式

请辅导员和学生预审系统导出名单,11/7前各学院资助专员老师反馈名单到校资助邮箱。经资助中心二次复核后,统一导入名单到【奖学金】模块,供班级和学院公示,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旷课记录;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誉;

4.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十名;

5.荣获参评学年三等以上奖学金;

6.体育课成绩良以上。

(二)评选办法

名额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5%。

备注:三好学生要求学生荣获参评学年三等以上奖学金,请等导入【奖学金】模块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后再评选,并提醒学生通过【荣誉称号】模块申请。佐证材料,请传参评学年三等以上奖学金的审核记录,参评学年两学期体育课成绩良以上的截图。学生端截止到11/20,逾期不再开放,请在截止日前申请并提交合规佐证材料,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三、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1.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委、团支部成员、班级小组长、团小组组长、寝室长;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

3.处处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做好社会工作,成绩显著,有良好的的群众基础;

5.参评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前十五名;

6.学期平均绩点1.7以上,不允许有不及格,考查课及格以上。

(二)评选办法

各班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10%,学校和二级学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部,参加班级评选,原则上可以不占班级名额。

备注:请提醒学生在【荣誉称号】模块申请,佐证材料请传任职证明相关材料。班级内部的职务,可以由辅导员出具一个班级内职务对应学生的证明,盖院党总支公章后,给学生上传做任职证明。学生端截止到11/13,逾期不再开放。

四、报送材料

请于11月26日前,完成校三项的评选和校奖学金的公示,由资助专员老师将纸质与电子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311#)及校资助邮箱(ahsmzz@abc.edu.cn),具体材料及要求见附件。线上数字安商相关模块,请同步提交到【待学校审核】状态。

 

下载:2024年校三项上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