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3-11-14
院学字〔2013〕18号
关于2012-2013学年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校风和学风建设,现开展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2011、2012级各班。
二、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有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一个立场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的班委会和团支部;学生干部根据任职条件经民主选举产生、按期改选,并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为同学服务,起模范带头作用。
2.班级同学自觉学法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打架斗殴现象,团结互助,凝聚力强;积极地进行自我调节,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立。
3.积极组织和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组织工作出色,并在活动中取得团体或个人名次,成绩良好;经常举办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文娱活动等,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富有教育意义;班级经常开展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并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比赛,成绩良好。
4.班级学习氛围浓厚,课堂纪律良好,考勤制度严格,学习积极主动,自觉上好晚自习,考风端正,考试无作弊现象。
5. 结合班级实际和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影响良好,并形成班级特色。
6. 模范遵守学院教室及宿舍管理规定;认真搞好教室、寝室卫生,在学院、系部检查评比中成绩良好,没有严重违反教室、宿舍管理的现象;保持良好的教室、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7. 深入持久地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常抓不懈;班级成员没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
1.班级成员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的。
2.班级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3.在评比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4.因违反纪律等经其他主管部门认定被取消评优资格的。
四、评选程序
1.班级申报。
各班对照评选条件,对班级工作进行评估,并向所在系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参加系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2.系部推荐。
各系部结合本系实际制订评分细则,按照参评班级15%的比例推荐参加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同时上交申报材料。
3.学院评选
学院召开“先进班集体”评审会,听取班级PPT汇报,由评审委员会民主公开评审,按照全院参评班级10%的比例选出院级“先进班集体”。系部推荐未被评为院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则授予系部“先进班集体”称号。
五、表彰办法
奖励院级“先进班集体”班级活动经费500元,奖励系部“先进班集体”班级活动经费300元。
六、评选时间
请各系部于11月29日之前完成系部评审工作,同时将本系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推荐材料(纸质)和PPT文稿(电子稿)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会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