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菲律宾欧博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管理规定

来源: 添加日期:2021-01-04

班级活动是学院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班级集体教育的经常性形式。班级活动专项经费是学院为维护班级正常运转,保证班级集体学习、活动开支而下拨的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提升各班班级活动的实效性,规范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有效促进学生活动的全面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的范围

班级活动专项经费是学院下拨至各班级的专项资金,不同于各班级收缴的班费。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一)用于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方面的主题教育和实践。

(二)用于班级学风、班风建设,如志愿活动、学习竞赛、订阅报刊,购买资料、组织生活、宣传活动等。

(三)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二、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的下拨

(一)班级活动专项经费以行政班级为单位,按每班级500元/学期下拨。

(二)学院下拨的班级活动专项经费列入各班级班费使用管理。

(三)当学年为大三的班级,班级活动专项经费不再直接下拨至班级,由学院学生工作处统一管理。各大三班级可根据具体班级活动,提出活动方案及使用预算方案(不超过500元),经辅导员签字后,送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后,方可下拨使用。

(四)学院每年设立20项左右的“特色班级活动”专项项目,由各班级自行申报,经学院评审立项后,对获得项目立项的班级另行给予1000元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的资助。

(五)班级活动专项经费下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11月,“特色班级活动”项目评审时间为每年的6月,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三、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一)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班级集体活动时,需在班委会讨论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使用班级活动专项经费;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辅导员审核无误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级活动专项经费使用凭证需保留至毕业。

(二)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用于购置班级活动用品时,总价金额在100元以上的须经辅导员签名同意,金额在100元以下的由班委会讨论同意后决定。

(三)每学期开学两周内需向班级全体同学公布上学期班级活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学期结余的班级活动专项经费可转至下一学期。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级活动专项经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级活动专项经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级活动专项经费等违纪行为。

(五)辅导员有权否定不合理的班级活动专项经费开支。

四、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