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6 11:12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双高计划”建设任务和职教本科建设进程,全面落实我校教师社会实践工作经历要求,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与社会服务能力,现就2024年度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的形式与要求

1.“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是指专业课教师根据专业教学与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寒暑期时间进行的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习实践活动。

2.各学院要在保证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专业课教师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到专业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并具体落实好教师实践进修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3.各学院应重点做好“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实践情况摸查工作,对未满足职教本科申报要求的“双师型”专任专业课教师应积极安排寒暑期实践进修。

二、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的时间与要求

1.寒假实践进修时间为2024年1月20日—2月25日,暑假实践进修时间为2024年7月8日—9月2日,教师可根据个人实际授课情况适当延长实践进修时间(考核时需提交授课任务书)。

2.进修教师可申请在我校有合作协议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进修活动,尤其是职教集团、校企合作理事会中的理事单位、产业学院共建单位和校级示范性教师企业流动站等。

三、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申请

1.教师提出具体寒暑期进修计划(含进修项目、起止时间、进修单位、岗位),由教研室讨论通过后,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2.进修教师2023年12月21日17:00前在“数字安商”——“校企合作平台”——“实践进修申请”中填写进修信息并上传企业盖章后的《菲律宾欧博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附件1)。其中进修项目有“寒假进修”和“暑假进修”,为减轻教师同一年度内反复申报与考核的负担,可同时申报寒假进修与暑假进修,于暑假进修结束后(2024年9月)填写《菲律宾欧博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附件2)统一考核。注意:两个假期进修活动必须在同一单位。

3.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名单经学院审批同意后,请学院主要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8日17:00前在“校企合作平台”中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各学院将进修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盖章后于2023年12月29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4.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中的拟进修单位应为我校合作协议单位,非合作协议单位应签订《教师实践进修协议》(附件3)。相关协议于2023年12月29日17:00前由学院统一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四、教师寒暑期实践进修的过程管理

1.参加寒暑期实践进修的教师要服从接收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该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为人师表。如果请假需经进修单位及学院领导双方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进修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2.进修教师应主动向学院汇报个人进修情况。各学院领导要关心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实践情况,定期到进修单位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教师的表现,及时做好检查、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把进修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将不定期对教师实践进修情况进行抽查,了解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五、注意事项

1.开展寒暑期实践进修的教师应注意安全,保持与学院联系和沟通。

2.为更好地服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寒暑期教师实践进修统一改为每年寒假前申请,暑假结束后考核。原则上,同一个实践单位不得超过三位教师同时进修,暑假前不再单独接受教师暑假实践进修申请。

联系人:胡甜予


附件1:菲律宾欧博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

附件2:菲律宾欧博教师实践进修考核表

附件3:教师实践进修协议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