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度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06 11:12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学院:

为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根据《菲律宾欧博教师实践进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形式与要求

教师工作站实践进修为脱产实践进修,各学院应在保证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专业课教师有计划的分期分批到专业对口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岗位进行脱产实践锻炼,并具体落实好教师实践进修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二、申请方式

1.专业课教师提出具体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计划(含进修项目、起止时间、拟进修单位、岗位等),并填报《菲律宾欧博教师实践进修申请表》(附件1)和《教师实践进修审批表(教师工作站适用)》(附件2)。

2.附件1和附件2中合作企业盖章后,拟进站教师于1221日前在“数字安商”——“校企合作平台”——“实践进修申请”中填写进修信息并上传附件1和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版(盖章)交至各学院,请各学院1229日前完成线上审批并将纸质版盖章后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3.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中拟进修单位应为我校企业教师工作站(含校级示范性教师企业流动站),未登记的新站点应与合作单位签订教师实践进修协议(附件3)和共建教师工作站协议(附件4)。合作单位应符合我校教师工作站的设置要求,各学院和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考察企业后,学院填写《菲律宾欧博教师企业工作站设立申请表》(附件5)完成教师企业工作站设立申请后,教师方可申报进站事宜。

4.附件3和附件4合作企业完成签字盖章,附件5学院等完成签字盖章后,由各学院一并于1229日前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室。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的教师应服从接收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该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做到为人师表。如果请假需经进修单位及学院领导双方批准,无故擅离岗位、违章违纪或给进修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按照有关考勤、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2.进站教师应主动向学院汇报自己的进修情况。各学院领导要关心教师在进修单位的实践情况,定期到进修单位或通过其它方式了解教师的表现,及时做好检查、督导和沟通联络工作,并把进修单位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联系人:胡甜予 殷西祥


附件:2024年度教师企业工作站实践进修申报材料包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1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