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生命至上 防患未“燃”——“11·9消防安全宣传日”倡议书

日期:2024-11-04 13:35

一、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主动配合消防安全检查。时刻关注消防安全,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意识,做到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重视学校消防工作。

二、不在楼宇内通道、道路、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或公共区域乱堆乱放杂物。不在盥洗室、卫生间、阳台、晾衣间等公共空间堆放私人物品。

三、不在宿舍、教室、图书馆、实训室等公共场所使用明火和吸烟;规范停放电动车,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将电动车、电池置于楼宇房间内存放或充电。

四、不在宿舍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饭锅、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使用劣质插排,不私设和乱拉电源线;离开寝室时关闭电脑及个人插排电源。

五、主动学习防火、救火及逃生知识,学习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现安全隐患或遇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校园110(5971110)”或119火警报警电话报告。

六、党员同志、团员同志、学生干部要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自觉检查身边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协助整改,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

七、爱护学校各类消防设施,坚决不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火灾隐患,应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

八、学习掌握火险自救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不慌乱,不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逃生避险或等待救援。

“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隐患,多一份关注就会少一份危险。”消防安全事关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的和谐稳定。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为校园消防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谨此倡议!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