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欧博消防器材询价采购函
日期:2011-04-21 14:58 来源:招投标办
项目编号:2011-XJCG-002
我院计划以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一批消防器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报价人可就以下物品在2011年4月28日上午9时前,向我院招投标办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合理低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人的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报价人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1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4.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24小时内免费上门维修。
5.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摆放。
6.货物送到验收时,抽一具灭火器现场试验。
7.中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金额1%的中标服务费。
8.产品经验收合格后1周内,付合同价款的90%,尾款10%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1年后支付。
二、报价人的条件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本灭火器材的原生产商或原生产商的指定/授权代理商(被授权人必须携带授权人的有效授权文件)。
2.具有灭火器材经营、维修换药的资质,具备从事灭火器材维修换药工程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可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4.灭火器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家负责(承担相应责任,追偿损失、取消再中标人的资格)
三、物品需求
品 名 |
规 格 |
数 量 |
单位 |
备注 |
干粉灭火器 |
4公斤 |
146 |
具 |
本批物品均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灭火器需提供检测报告 |
消防箱 |
2支装 |
80 |
个 |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2公斤 |
8 |
具 |
注:以上物品,投标单位送报价函时需各带1个样品。
四、编制报价函的要求
请将报价函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密封后递交本办(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地址:皖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4号(行政楼四楼433办公室)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1162
E-mail:zhaohaidong_1363@sohu.com
传 真:0553-5971000
菲律宾欧博招投标办
2011年4月19日
附件: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