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为加强学校结核病、水痘、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范学校疫情的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成立基本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章顺来 李忠
副组长:朱光应 郑承志 王炜
成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职责: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领导、统筹和协调;
2.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安排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校医院朱琳为疫情报告人。
职责:1.负责师生各类传染病病人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和疫情监测和疫情上报工作;
2.负责落实各项具体防控工作;
3.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与对接;
4.负责具体业务办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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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