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质量保障处将在二级教学单位抽查的本学期1/4任课教师的基础上再随机抽取1/2,为做好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名单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将本部门本学期期末抽查的任课教师数的1/4(含行政兼课、外聘)教师名单(格式见附件)于2021年7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到abcsgb@126.com。质量保障处在各单位抽查评价的基础上再抽查其中的1/2。抽查教师的具体名单由质量保障处在7月6日通知各二级教学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期末教学检查表、课程标准);
2.备课笔记、教案(或单元设计)、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3.听课记录;
4.课程考核计划及期中考核资料;
5. 本学期学生成绩考核记录。
三、送交和取回资料的时间
1.送交时间:7月9日(周五)17:30时前由各院(部)集中交到弘商楼319质量保障处办公室。
2.取回时间:7月15日(周三)。
四、注意事项
1.期末教学抽查是在教研室和院(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请各院(部)和教研室认真写好检查评价意见。
2. 被抽查教师中,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课程考核表、备课笔记(PPT)、教案(或单元设计)提供电子版资料,见习期教师可选择提交电子版或手写版的备课笔记和教案。
3.被抽查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每个教学班提交5位同学的作业(纸质或电子)。电子作业应当有可以核查布置和批改情况的证明材料。对难以核查批改情况的电子作业等,请提交班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记录表,并予以说明。
4.依据《课程考核计划表》规定的期中考核方式,提交不少于任课班级5名学生的期中考核原始资料(含试卷等)。
5.《期末教学检查表》提交纸质材料,教研室、院(部)给出评价意见且各级签字完整。
6.各二级教学单使用U盘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每个被抽查教师以“姓名+工号”创建子文件夹,并将该教师所有电子版抽查资料分类放入文件夹,纸质版资料按教师姓名分类整理。
7.各二级教学单位将U盘、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资料袋,并在资料袋封面附材料目录。
8.对于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师,只需提交有代表性的一门课程的整套教学资料。
9.原则上2020年新进的见习教师为必查对象。
10.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