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已经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