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治安防范规定,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学校治安防范工作,接受群众反映治安情况和问题的咨询,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做到群防群治。
3.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协助各单位做好师生员工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教育,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观念及自我保护能力。
4.做好校治保队的培训工作,提升校治保队员的综合服务素质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5.加大对学校大学城校区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指导和配合医院保卫科的业务工作。
6.负责做好校内群众集会,学校大型会议和活动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7.依据《治安处罚法》及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询问,对违反校园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8.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校内及周边的治安动态,及时分析,研究对应的策略。
9.处理校园轻微的治安问题。若发生刑事案件或情节较严重的案件时,保护现场并且及时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10.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