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进度安排,为更好地梳理毕业班各专业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根据《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可申请置换未获得学分的相应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4届应届毕业生
二、截止时间
2024年3月30日
三、申请流程
1.凡符合学分替代条件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菲律宾欧博学分转换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各二级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将本单位申请学生汇总后填写在附件2《菲律宾欧博学分转换班级登记表》中,打印盖章后(含附件1及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204办公室。
教务处